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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的“契约精神”

2014-09-18 18:41:34浏览:0 评论:0 来源:功课网   
核心摘要:企业家的“契约精神”
很早以前看到过这样一句话:缺乏诚信,中国企业家群体需要忏悔。经过几年的顾问生涯,我发现很多企业家非常重视自己的诚信问题,他们无奈地讲,创业阶段,难免不诚信,现在企业做大了,要想持续发展下去,还是需要诚信经营的。但他们却不知道如何建立起诚信,有想法,无方法。   什么是契约精神?   契约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词汇,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而“契约精神”实质上强调的是诚信,按照规定办事。谈到契约,很容易联想到法律,契约和法律的区别在于:   第一:法律是一种外在的约束,在有矛盾产生时,由第三方(国家机构)来强制执行。而契约是两个个体之间签订的协议,履行与否完全按照当事人的意愿,其他因�Ŷ���չ素无法控制。也就是说,他们之间的约束力有区别,法律的约束力更强一些,更有保障一些,而契约的约束力要弱些。   第二:法律与契约更像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调整的是人们的外部行为,契约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也调整人们的内心世界和动机。国家需要通过法律来规范和治理,企业同样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契约来建设。   企业的契约就是企业与员工之间达成的一致。企业无法强迫员工做一些事情,员工工作热情来自其自身的动机,员工只有明白努力工作之后,能得到什么,才会积极主动的工作。这时就要用契约来告诉员工努力工作的结果和没有努力工作的结果有何不同。而不能像法律执行那样,强迫员工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进行工作。HR��ѵ   企业家的“契约精神”是什么呢?表现在内外两个方面:从外部这一方面来说,表现为企业家和社会的关系。企业家和社会的关系在这里不进行赘述。   从内部这一方面来说,表现为企业家和员工之间的合作、诚信关系。根据“权责利”的思想,企业的员工,有工作的义务,也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企业的管理层享����有管理企业的权利,也有实现企业目标的义务。管理是柔性的,并不是刚性的,管理的对象是人,企业家很难了解到员工内心世界的想法,又不能像法律那样强制员工积极工作,因此只有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才能提高企业的效率,员工才能有一个乐观平稳的心态参加工作。俗话说:“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在企业内部有一部分员工如果感觉受到了不平等的待遇,那么很快他就会离职,而且如果员工没有归属感,也很难长久的在企业工作下去。创造企业平等、高效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明确员工和企业的权责利关系,都是要通过对组织系统的打造来实现的,而不是凭借一个两个职业经理人就能够实现。组织系统的打造,必须依靠契约关系来建立。   概括起来说,企业家契约精神的体现,就是要用明确告知的形式,让员工知道付出努力之后将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员工的权责利是写在书面上、明确规定出来的。   企业是一个整体性、系统性的事物,各个部门交错相应,要想建立企业家和员工之间的诚信关系,根据大部分企业内部事务的共性,管理学家提出了企业的“十大契约”关系的打造。 分页显示:12
(责任编辑: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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