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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不是罪

2014-09-18 18:54:38浏览:0 评论:0 来源:功课网   
核心摘要:宏观调控不是罪
融勤国际中国区总裁 孙红伟/文 尽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2004年12月初如期召开,其中也有关于2005年将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决议。但是,从最近和很多民企老板的聊天中,笔者仍听到了诸多对宏观调控的指责声,媒体、舆论,甚至学术界,也都一边倒地为民企鸣不平。对此,笔者倒有不同的看法。该为调控叫苦的不应是民企  诚然,本轮宏观调控有明显的行政干预痕迹,初期有些地方的“一刀切”比较严重,甚至出现了强令停贷的事件。但只要稍微了解一下中国近二十年的金融改革史,我们会很清晰地看到,此轮宏观调控的历史意义:第一次事前调控,第一次主动调控,第一次真正认真地考虑用经济法律手段,第一次将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这些都折射出政府与金融管理部门愈显的成熟与稳健。  那为何民企的声音仍如此强烈呢?因为宏观调控之前,融资不畅,以抑制投资为主的举措大量出台。尽管如此我们也应理性地看到,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宏观调控,那时民企的力量尚不够强大,谁能想象今天的民企竟然出现在汽车、水泥、钢铁等这些以前只有国企才可以做得了的行业,而且有了发言权。前几次的宏观调控,国企也同样面临了很大的问题,既然国企可以逐步适应,一开始出现就充满了挑战和锻炼的民企,将更能在未来的宏观调控中游刃有余。  那民企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当然不是?因宏观调控造成的整个产业链的资金瓶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大问题。大量上升的三角债半拉子工程等这些问题将比民企拿不到贷款进行直接投资严重得多: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直是我们工作的要求和努力方向,但上述出现的现象结果将使得我们与最高宏观调控目标愈行愈远。调控应有保有压  那么,是不是就没有任何解决方案了?  想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本轮宏观调控的动因:粮食产量的连年减产,部分行业的过渡投资,物价水平的持续走高,资源供应的非理性吃紧。  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的政府和监管当局不能简单地搞通缩或一刀切,不能过分地依靠行政手段,分清总量问题与������ѵ��结构问题��ѧ������的权重,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更多地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运用市场来有效地调配资源。  我们的金融机构要用全局和负责任的态度来对待,厘清风险,增强辨别不良������资产的能力,切实深刻全面理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并认真执行,少做或不做偏离经济或金融规律的事情。  而我们的企业也要正视困难,和政府及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变被动的压力为主动的动力,增强风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全面设立防火墙制度,有效地进行上下游的沟通和协调,共渡难关,避免产生更大的风险和社会财富浪费,更快地适应宏观调控,趋利避害。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实行宏观调控的副作用才有可能降下来,而我们支持民企发展的口号才不致落空。
(责任编辑:孙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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