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系统应具备以下六方面的功能:
1.创新功能。这种创新的功能不仅体现在对产品的创新上,而且还包括对生产技术和工艺的创新;
2.质量功能。包括产品质量保证功能和工作质量保证功能;
3.柔性功能。这指的是生产系统对环境变化的协调机制和应变能力;
4.继承性功能,生产系统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连续性、可扩展性和兼容性,以满足产品持续发展及为用户提供服务的需要;
5.自我完善功能。生产系统必须具备一种自我完善、自我学习的功能,以便根据自身状况,自觉维护系统内部各种构成要素之间关系的协调,使得生产系统具备顽强的生命力和发展能力;
6.环境保护功能。
任何一个生产系统都应具有这六大基本功能,不同的生产系统之间只是在不同功能的具体要求上不同。
同样,我们可以把生产系统的功能分为两部分,一是主产系统的生存功能,包括创新功能、质量功能和继承性功能,二是生产系统的发展功能,包括柔性功能、自我完善功能和环境保护功能。如果生存功能在生产系统中得不到保证,则生产系统将失去存在的意义,但如果生产系统拥有良好的生存功能,却没有良好的发展功能作为后盾,那么生产系统也不可能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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