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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毕文:代理商与供货方的代理关系

2014-12-24 00:00:00浏览:32 评论:0 来源:功课网   
核心摘要:利用国外经销商经销商是指在国外特定地区或市场上,在购买或转售本企业某种产品或服务方面获得独家权或优先权的客户。经销商主要
利用国外经销商经销商是指在国外特定地区或市场上,在购买或转售本企业某种产品或服务方面获得独家权或优先权的客户。经销商主要是通过时企业产品的贱买贵卖获得利润。经销商与一般批发商的区别在于它被授予了企业产品销售的独家权或优先权。经销商与代理商的区别在于,经销商与供货方是买卖关系,代理商与供货方仅仅是代理关系。

设立驻外办事处

设立驻外办事处实际上是生产企业向另一国家的延伸,其职责是搜集市场情报、推销产品、负责实体分销、提供零部件、提供维修和服务等。其优点是可直接接触市场、掌握需求动态、提高服务水平、集中精力营销本企业的产品;缺点是这种方式需要大量投资,并需要持续的间接费用。如果市场销售额下大,市场潜力不大,企业无需设立办事处。

建立国外营销子公司

该营销子公司职能与驻外办事处相似,所不同的是,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当地公司建立,而且在法律和赋税方面都有独立性,这说明生产企业已深深介人到国际营销活动中去了。

直接出口的优点

与间接出口相比,直接出口有以下优点:

1.直接参与国际市场营销,企业能积累更多的经验。

2.企业能直接接触顾客,更直接地了解国际市场需求及动向,企业可据此提供更适销对路的产品。

3.独立完成各项出口业务,增加了企业对海外营销的控制权。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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